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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解读!郑州市停车场归市城管局管理了!这十大变化将实现!
时间 : 2018-07-25 15:39:51来源 作者:祁驿
近日,郑州市政府印发《郑州市下放市区停车场建设管理权工作实施方案》,下放郑州市区停车场建设管理权到各区(管委会),并明确市城管局为全市停车场建设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市城管局下属的市停车场管理中心作为全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单位。
本次下放采取整体设计、条块结合、分步实施的方法,7月底前为健全组织、宣传发动阶段,8月初到9月底为有序移交阶段,10月到12月为督导考核、完善提升阶段。
目前,停管中心职工的划转已经开始,档案正在移交城管部门。对于此次管理权移交,停管中心将全力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
其实,早在5月份,记者就发现,郑州市城管局下发了《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征求<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讨论稿)>意见的通知》,对比这份新的管理办法和2002年的《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从中能看出来此次建设管理主体变化会带来哪些变化。
变化一:建设职责下放
除了规定市内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工作,新的管理变化最大的变化是将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职责下放。
新管理办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辖区内的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停车执法事项,将停车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确定监督、管理人员,建立居住停车机制,指导、支持、协调开展停车自治和停车泊位共享、挖潜、新增等工作。
结合新规定中第十七条“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未移交道路等场所闲置的,可以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设置临时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权的下放,将更有利于最大程度的利用土地资源,建设停车场。
这将有利于推进市区内停车场建设的场地协调,加快停车场建设的速度。
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目前所管理的正规停车场车位有1万多个,而市内机动车的保有量是300多万辆。由此可以看出,郑州市车辆太多,车位太少,供需存在严重的矛盾。
变化二:鼓励建立停车行业协会
目前,北京、上海、西安等省市都有停车行业协会,通过建立停车服务行业协会来促进停车产业的规范、健康发展,也是解决停车难问题的有力补充。
变化三:停车场要同步建设
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站、大型公交站场、新(改、扩)建建设工程都必须同步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没有建设或者不达标的,不能通过规划。
值得注意的是,讨论稿规定,新建项目同步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和已建项目需要扩建地下公共停车场的,地下停车库的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这将大大鼓励开发商建设地下停车场的积极性。
变化四:鼓励建设电动汽车停车位和立体停车场
讨论稿规定,规模达一百个车位以上的经营性停车场,以及新建的专用停车场、大型商贸场所停车场、城市交通枢纽停车场、居住小区停车场,应当按照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设置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
同时,通过简化审批程序,明确使用产权和允许提高价格等多种办法,鼓励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变化五:不提供票据可不交费
机动车驾驶人在经营性停车场停车时,应当服从引导、停车入位,按照规定缴纳停车费用。
停车收费人员未按照规定出具票据的,机动车驾驶人有权拒付停车费用。
变化六:收支两条线
停车收入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区级财政,用于区停车场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的各项支出。
负责辖区内经营性停车场的日常监督,建立备案、日常巡查、考评机制以及消防安全监管,推动辖区临时停车场收费服务,管理到位。负责辖区内停车管理各类违规违法行为查处,严格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执法程序。
变化七:大型活动单位要开放停车场
本市承办国际重大或者国内具有重要影响的活动和赛事,以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纪念、庆典等活动举办期间,公共停车场不能满足社会停车需求时,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条件下,专用停车场的所有人或者经营管理者可以根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的要求,向公众开放。
变化八:时段性临时停车场将出现
有些停车位紧张的小区,有什么办法呢?
讨论稿规定,停车泊位与停车需求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其周边道路具备夜间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的,街道办事处应当征求周边居民意见后提出道路停车方案,经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公安部门同意后,设置时段性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道路停车方案包括停放时段、停放范围、违反规则处理等内容。
这意味着,很多城市已经有的那种在夜间可以停车,在高峰区作为通行道路的停车场即将在郑州出现。
办法同时规定,不得在双向通行宽度不足十二米或者单向通行宽度不足九米的城市道路双侧施划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这意味着管城区等老城区过窄的街道,依旧以保证通行为主。
变化九:智能支付将被应用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逐步实施智能化管理。
鼓励车主使用电子缴费、手机缴费等多种支付方式。
变化十:非机动车停放纳入管理
“这些年来,非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一直没有明确到底由哪个单位负责,飘来飘去,责权不明晰,人人都管、人人都不管,滋生了许多乱象。”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接下来,非机动车管理也将更加规范化。
讨论稿中明确,非机动车停车位必须不占用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通道和城市绿地。
同时火车站、客运站、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集散地以及政府服务中心、医院、学校、商场、集贸市场、步行街、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流动较多的场所,其管理者可以根据配建标准和交通需要合理设置非机动车专用停车场地。
鼓励共享单车经营单位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规范共享单车的停放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