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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将开展一年的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强制买保险、加价提车都在其中

时间 : 2019-03-18 17:44:35来源 作者:祁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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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宣布,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一年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大河报汽车网

1.不及时交付合格证的行为

消费者购车时,销售企业隐瞒合格证信息,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未随车向消费者交付汽车合格证,或者经消费者同意,双方协商后,仍未按承诺时间交付汽车合格证,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

2.以“零首付”为诱饵骗取费用的行为

销售企业以“零首付”为诱饵,不以售车为真实目的,诱骗消费者缴纳高额费用后,仍无法完成购车交易且不退还已缴纳的费用。

3.强制购买保险的行为

4.附加额外条件售车的行为

销售企业故意隐瞒车辆数量的真实情况,人为造成车辆的紧张局面,消费者购车时需缴纳车款以外的费用或者购买指定金额的装饰、配置、配件等。

5.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销售企业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店堂告示、宣传彩页、新车发布、现场推介等形式对汽车油耗、配置、功能、性能,以及相关主要数据、降价促销信息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在维修保养、装饰装潢过程中,对使用的汽车零配件以及其他产品的有关信息作虚假表示等。

6.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

汽车销售、维修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或部分免除经营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或使用指定商品或服务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7.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的行为

汽车维修服务中,所售配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国产冒充进口、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以及使用“三无”汽车配件的行为。

8.过度维修、收费的行为

汽车维修服务中,企业故意隐瞒汽车真实维修情况,造成小病大修、少修多付等现象。

9.以审批贷款等理由,诱使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


“不及时交付合格证的,最高可罚50万元。”市场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将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并在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